案例回放>>>
去年6月,周先生购置了一款50万元的进口车型。不久发现车辆出现很多故障,其中,最主要的故障是这辆进口车的发动机出现了烧机油现象。
虽然,出现问题后经销商答应打开发动机修理,但是由于在反反复复的检修中车辆已经过了保修期,经销商只答应负责发动机部分的配件费用,维修费用则由周先生自行负担。为此,周先生向消保委询问是否能够退车。
在协调过程中,对周先生退车的要求经销商表示不可能,但可以帮助其修理好。最终,由于缺少法律法规的支持,消保委建议周先生接受经销商提出的修复方案,消费者表示理解。
专家点评>>>
消费者周先生在汽车保修期内发现问题,就应向经销商要求彻底解决汽车故障,否则视为放弃权力。现车辆已经超过保修期,消费者就此问题提出退车或者换车就比较难以实现了。另外,汽车在过保修期之前,经销商的维修人员就应该彻底查清问题所在,并进行修复,采用拖延修理的方式,有蒙混过关的嫌疑。
律师观点:周先生的案例在国内比较常见,特别是一些进口的车型,纠纷中由于涉及的费用比较高,调解难度就很大。
提醒消费者在故障发生后,要及早和经销商联系,商讨解决方案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保留当时的一切证据。
消费警示:由于国家没有出台汽车三包政策,更没有明文规定汽车可以退车或者换车,因此,经销商推出的解决方案有一定可行性。建议在维修过程中消费者要保留每次维修记录,一旦发生纠纷可做为维权依据。
《江南时报》 (2008-08-12 第22版)



